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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奖励与支持股份合作公司第二十九批发展专项资金拟补贴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1-29 10:18:30来源:深圳市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

  为引导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宝安区奖励与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0〕1号)和《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0〕2号)文件规定,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组织开展了2019-2021年度转型补贴受理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过申报单位申请、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规定环节后,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拟将上述补助项目补贴列入第二十九批计划,并形成《宝安区奖励与支持股份合作公司第二十九批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该批专项资金拟对14家股份合作公司及1家集体经济行业组织安排补助资金3,298.32万元。现将有关拟补贴项目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障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单位: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

  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行政中心418

  联系人:江勇政,  联系电话:29993097

  附件:宝安区奖励与支持股份合作公司第二十九批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宝安区集体资产事务中心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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