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1-29 10:18:30来源:深圳市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0〕3号)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将我局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大额资助(单个项目获得资助100万元以上)企业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以下企业获得了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大额资助,并承诺3年内注册登记地不搬离宝安区、不改变宝安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拟资助企业名单.pdf
上一篇:咸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领导一行莅临深光协调研考察
下一篇:第十四届五洲工业发展论坛暨首届深圳企业转型升级大会邀请您参会
电话:88242481 / 88242548 网址:www.szooia.org.cn 邮箱:szooia@szooia.org.cn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海岸大厦东座608
深光协 微信公众号